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演習

宣導

萬安演習

國防部從7月25日起一連4天,分區在全台實施「111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5號)演習」,30分鐘的演習過程執行人車交通管制,

而永盛徵信所在之臺南市則是7月27日下午13:00~14:00進行演習,其他地區可參考附圖。

演習期間,團體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防空避難設施開放民眾進入」及「車停,人就近疏散」等管制及演練,

先以勸導方式,勸導後仍未配合者,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

聽聞防空警報聲響與接獲手機演習勿恐慌!

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音符為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各5秒,各音節之間均間隔5秒,連續3次,共計115秒;解除警報音符是1長音90秒)後,

除人、車依規定避難,或依地形、地物確實掩蔽外,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交通管制作為如下:

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地下段由捷運局自行管制),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軍用機場、港口,依空軍及海軍司令部規定辦理。

各公、民營工廠照常營運,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再次呼籲大家,萬安演習 開始時,請遵循以下事項:

• 車輛靠邊停放

• 行人疏散避難

• 商家關閉門窗燈火

若仍在外面「趴趴走」,不聽指揮與勸導,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唷。

永盛提醒您,確遵民防法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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