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就是人常說的「寧缺毋濫」吧?
在她們心裡:「被剩下」只是寂寞幾年,如果選擇了自己不喜歡、或看不上的,那就要寂寞幾十年、甚至餘生了。
所以,她們就等啊等啊,不惜耗費青春去守株待兔。 
但是,女人的婚戀年齡是有「黃金期」的,過了三十歲的女生,可選擇的範圍會越來越小。
因為,好多條件秀良的男生已經結婚成家了。
男人一旦被剩下,基本就是情商比較低、或現狀不太好、又或是經歷過數段感情、「傷痕累累」的了。 
當然,「鑽石王老五」除外。
但如果真是鑽石王老五,一般都會把目光投向20來歲的「小姑娘」了,三十歲以上的女生,他們基本上就不予考慮了。 
所以,就導致了這樣一個現象:
那些曾經「寧願被剩下也不降低擇偶標準的女生」,大部分就只能被一些「二婚男、喪偶男」撿漏了。 
沒有哪個優秀的小伙子會留到三十大幾還不結婚的,即便真有,也輪不到三十幾歲的剩女。
大部分優秀的小伙子會選擇比自己年輕的小女生。
當然了,凡事都有「個例」,而我只是「泛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