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一段失敗的婚姻後你要什麼?財產、監護權與贍養費困擾你嗎?
如果對方是外遇帶著小三逼著你離婚,你知道怎麼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嗎?
知道怎麼抵抗對方獅子大開口及無理的貪婪與索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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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調,離婚登記,判決離婚,財產爭取協調談判等離婚相關服務。
透過「離婚協商」可以保障父母離婚或分居時子女的權益,並顧及雙方之權益,
同時協助家長與子女在分居或離婚後,保持正向、良性的互動關係,共同合作教養子女,
並藉由協談促進雙方和平理性地溝通,
有助於提高協議履行之動機,減少離婚或分居對雙方與子女所造成的傷害。
● 如何協議離婚?
1. 不要在孩子面前討論爭議性的問題,如孩子在場,可堅定平和地與對方另約時間討論。
2. 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善地邀請對方共同尋求顧及各方需要及合乎現實的解決方案。
3. 事先整理要討論的事項,不糾纏於過去的恩怨,焦點放於當下及未來的安排。
4. 學習耐心聆聽,澄清對方要表達的意思。
5. 切忌批評責難,威脅諷刺,這不但無助於解決事情,更令情況惡化。
6. 多想怎樣做才對孩子有利,少關心是否能在爭論中擊敗對方。
● 其他離婚協議叮嚀:
離婚只是夫婦關係的終止,不應導致所有家庭關係及網絡的結束,成員之間需重整彼此關係。
然而,在新的家庭模式運作下,父母需重新界定彼此的關係、角色及責任,
協議新的家庭秩序、規則、權力範圍及相處模式。
以最少變動、最少失落為原則,如無必要,切勿將孩子分散教養,搬家,或轉校。
熟悉的環境,原有的朋友長輩生活網絡及維持生活秩序常規,均能有助孩子重拾安全感。
適時關心孩子的狀況
如孩子在學校甚至是社會上遇到因父母離婚產生之言語霸凌甚至是肢體霸凌,
可能會使孩子心靈受傷或是心理產生扭曲。
適時瞭解孩子的身心狀況,與之澄清父母離異並不是羞恥的事,
社會上有不少孩子也有相同際遇,同時明白孩子感到難以面對他人取笑的心情。
例如,「我明白你因父母的離婚感到不安和難過,取笑你的同學,
只是一些少數的人,我想他們仍未學會尊重別人,
這並不是你的錯,你也不用放在心上,仍有許多善良的同學可跟你做朋友。
但對方若是存心欺凌的話,你可向師長、父母或相關專業機構求教應付方法。」
別讓離婚影響了孩子的身心,離婚並沒有錯,錯的是你沒有好好處理你的婚姻狀況與關心孩子。
若佳偶成為怨偶,婚姻狀況無法維持,
甚至無法平靜生活,如外遇、家暴、價值觀念不一、每日爭吵等等情況,
對方又因為社會壓力下不肯簽字,想訴請離婚的一方該如何自力救濟呢?
● 訴請裁判離婚的10大要件與注意事項
依據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4.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3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
11.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雖然本國民法對於離婚有明確的規範,但告訴人則負有舉證之義務,
如無法一次完整取得合法有效之證據,
不但無法成功獲得離婚判決,更會增加日後證據取得之困難。
要如何一次完整取得合法有效之證據?
單靠自己一力或親友之幫忙,著實不易順利完成,
唯有藉由合法專業徵信公司協助,才能順利完成,但要如何選擇有經驗與能力之專業徵信社協助?
則是考驗您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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